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税(费)(以下称退税)。由于一些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或者所留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税务机关经努力尚未能取得联系并协助办理退税事宜。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请尚未办理退税的纳税人提供其开户银行信息,包括开户银行全称,账户名称,账号等信息,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南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南漳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退税手续或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联系,核对确认应退税额、退款账户等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扣应纳税款。若考虑退税金额较小等原因,不愿申请办理退税的,也请尽快联系告知我们。我们将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见,若今后再申请办理退税,我们仍将按规定办理。
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联系方式:果红英
(13986346428)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漳县税务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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