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南漳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自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交通运输局、清河管理区、经济开发区、有机谷管委会等9家单位进行政治巡察。重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及其他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内容涉及的人和事,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写信、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相关巡察组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涉法涉诉、个人利益诉求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各巡察组、巡察督查组电话接听及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24小时接受短信和电子邮箱举报。

中共南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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